验收钢筋的规范
钢筋验收规范一 般项目 钢筋验收规范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
钢筋验收应注意哪些要点?
重点依据11G101图集。1暗柱内容:
1.1柱根部钢筋上水泥浆已清理干净。
1.2为保证暗柱主筋位置准确,采用定距框控制
1.3柱钢筋绑扎:
1.3.1柱箍筋的个数根据图纸要求确定,第一根箍筋距两端50mm开始设置。
1.3.2在立筋上画箍筋位置线,然后从上往下采用缠扣法绑扎。
1.3.3箍筋的接头应沿柱子立筋交错布置绑扎,箍筋与立筋要垂直,绑扣丝头应向里。
1.3.4暗柱箍筋与墙筋绑扎要求:暗柱箍筋与墙水平筋错开20mm以上,不得并在一起。
2.墙体、暗柱、联系梁钢筋:
2.1墙根部钢筋上水泥浆已清理干净。
2.2墙体钢筋已经调整。即位移过大要求按1:6调整,一级钢筋的弯钩一律朝里,不垂直的调直。
2.
3起步筋要求:2.3.1暗柱边第一根墙筋距柱边的距离为50mm。
2.3.2墙第一根墙筋距离混凝土板面50mm。
2.3.3暗柱第一根箍筋距离混凝土板面30mm。
2.3.4连系梁距暗柱边箍筋起步50mm。
2.3.5连系梁箍筋如柱一个箍筋50mm。
2.4墙体竖筋搭接要求:
2.4.1搭接长度不小于45d,搭接处保证有三根水平筋。绑扎范围不少于三个扣。墙体立筋50%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小于相邻接头中-中1.3倍搭接长度。
2.4.2墙体水平筋节点要求相邻绑扎接头错开。
2.5竖向梯子筋要求:
2.5.1采用比墙筋大一个规格的钢筋制作,以代替竖筋。
2.5.2顶模筋等于墙厚减2mm。250mm、300mm、350mm厚的墙顶模筋长度应为248mm、298mm、348mm。
2.5.3顶模筋自立筋至端头的长度为水平筋保护层加水平筋直径减1mm,如保护层为15mm,Φ12水平筋,长度为15+12-1=26mm,顶模的根数为3根。顶模筋端头刷好防锈漆。
2.5.4非顶模筋每侧长度为水平筋直径。
2.5.5每段墙竖向梯子筋设置数量要求间距为1米,每段墙2个或2个以上,要求同一标高,绑扎到位。
2.6水平梯子筋要求:
2.6.1采用短斜钢筋制作。
2.6.2水平梯子筋按图制作并符合该段墙体的钢筋间距,专墙专用。 2.6.3 墙体筋绑扎时设在墙模板口以上300mm,并绑扎到位。
2.7柱的定距框:
2.7.1要求制作准确,绑扎牢固。
2.8保护层要求:
2.8.1墙、柱、梁均采用塑料垫块,符合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和强度要求。
2.8.2设置间距600mm×600mm,呈梅花形布置。
2.8.3梁、柱筋垫块设置在主筋上,墙筋垫块设置在墙水平筋上。
2.9对箍筋的要求:
2.9.1弯钩必须平行,弯钩角度为135。。
2.9.2平直部分为10d,且两根长短一致。
2.9.3弯心符合主筋直径,且与主筋绑扎到位。
2.9.4四个角在同一平面上。
2.9.5绑扎牢固。
2.9.6柱箍筋开口分别设在四个角。
2.9.7对柱、过梁箍筋要求直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凡要求箍筋加密的,其间距按5d且10cm控制。即大于Φ20以10cm控制,小于Φ20以5d控制。
2.9.8连系梁箍筋要求不倾斜,间距均匀,开口设置在上部两边。
2.9.9单支箍按图纸要求设置,弯钩为135。,平直长度为10d.
2.10洞口加筋要求:
凡是洞口墙筋截断处加三边开口箍筋。并按图纸要求附加洞口加筋。
2.11连系梁钢筋锚固:
2.11.1长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12梁主筋必须设在箍筋四角,两排主筋间距为钢筋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
3.顶板钢筋:
3.1板筋绑扎前的控制:
3.1.1对墙筋、连系梁筋及施工缝处板筋水泥浆已清理干净。
3.1.2设置水平梯子筋及暗柱定距框。以上各项未做完不得进行板筋绑扎。
3.2网眼尺寸偏差不得超过10mm。
3.3起步筋第一根板筋距墙边尺寸50mm。
3.4绑丝要求:
3.4.1上筋绑丝朝下,下筋绑丝朝上,与钢筋垂直。
3.4.2绑丝甩头长短基本一致,长度不超过50mm。
3.4.3相邻绑丝呈“八”字扣。
3.5混凝土板面钢筋:
3.5.1不准用电弧点焊。
3.5.2有出电线管时应采用“z”字形钢筋绑扎牢固。
3.6双层网片间的钢筋马凳设置。
3.6.1设置间距不大于1米,且高度满足保护层要求,制作符合要求。
3.6.2马凳高度=板厚-保护层×2-两排钢筋直径。
3.7保护层顶板15mm,梁筋25mm,偏差不能超过3mm。
3.8板筋垫块:
3.8.1采用塑料垫块,厚度和强度符合保护层要求。
3.8.2垫块间距不大于600mm,梅花形设置。
3.9板面预留洞,周围钢筋预留洞直径大于200mm,小于300mm时,板筋应弯曲绕管通过。
3.10钢筋端头锚固要求:锚固至外侧竖筋边。
钢筋验收需要检查哪些项?
钢 筋 分 项 工 程
说明:5 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说明:5.1.1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规定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说明:5.1.2 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和安装满足设计要求,并在结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2 原 材 料
主 控 项 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5.2.1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旬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理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5.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实测值就满足本条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说明:5.2.3 在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性能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同批钢筋进行专项检验。
一 般 项 目
5.2.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2.4 为了加强对钢筋外观质量的控制,钢筋进场时和使用前均应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弯折钢筋不得敲直后作为受力钢筋使用。钢筋表面不应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以免影响钢筋强度和锚固性能。本条也适用于加工以后较长时期未使用而可能造成外观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钢筋半成品的检查。
5.3 钢 筋 加 工
主 控 项 目
5.3.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2 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 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
135°;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说明:5.3.1~5.3.2 对各种级别普通钢筋弯钩、弯折和箍筋的弯弧内直径、弯折角度、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分别提出了要求。受力钢筋弯钩、弯折的形状和尺寸,对于保证钢筋与混凝土协同受力非常重要。根据构件受力性能的不同要求,合理配置箍筋有利于保证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特别是对配筋率较高的柱、受扭的梁和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更为重要。
对规定抽样检查的项目,应在全数观察的基础上,对重要部位和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数量通常采用“双控”的方法。这与本规范第4.2.5条的说明是一致的。
一 般 项 目
5.3.3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3.3 盘条供应的钢筋使用前需要调直。调直宜优先采用机械方法,以有效控制调直钢筋的质量;也可采用冷拉方法,但应控制冷拉伸长率,以免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
5.3.4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就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说明:5.3.4 本条提出了钢筋加工形状、尺寸偏差的要求。其中,箍筋内净尺寸是新增项目,对保证受力钢筋和箍筋本身的受力性能都较为重要。
5.4 钢 筋 连 接
主 控 项 目
5.4.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4.1 本条提出了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受力钢筋应力传递及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所必需的。目前,钢筋的连接方式已有多种,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5.4.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说明:5.4.2 近年来,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技术发展较快,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对其应用、质量验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验收时应遵照执行。对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除应按相应规定进行型式、工艺检验外,还应从结构中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一 般 项 目
5.4.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4.3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钢筋在同一受力区段内不宜多次连接,以保证钢筋的承载、传力性能。本条还对接头距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作出了规定。
5.4.4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5.4.4 本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提出了外观质量要求。对全数检查的项目,通常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可辅以量测检查。
5.4.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4.5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应用范围、连接区段的定义以及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
5.4.6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图5.4.6书馆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各百分率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说明:5.4.6 为了保证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传力性能,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定义、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以及最小搭接接长度的要求。在本规范附录B中给出了各种条件下确定受力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
5.4.7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就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
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说明:5.4.7 搭接区域的箍筋对于约束搭接传力区域的混凝土、保证搭接钢筋传力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给出了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直径、间距等构造要求。
5.5 钢 筋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说明:5.5.1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有重要影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一 般 项 目
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行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 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 距 ±5 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 基 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到其中的较大值;
3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说明:5.5.2 本条规定了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梁、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位置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等有重要影响。由于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移位而引发的事故通常较为严重,应加以避免。本条通过保护层厚度偏差的要求,对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的合格点率要求规定为90%及以上。对其他部位,表中所列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合格点率要求仍为80%及以上。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有哪些要求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是建筑工程最常用的标准规范之一,其最新修订版GB50204-2015已正式发布,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同时废止。
主要技术内容
《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规定;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9、增加了回弹-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建筑工程钢筋验收要点有哪些
主要看细部结构是不是符合图纸及图集上的构造要求,搭接锚固钢筋接头是不是符合要求等等。大面的间距钢筋直径及钢筋等级看一眼就行了一般不会错。
钢筋相对来说是最复杂的多看看图集图纸及相关的规范,强条才能比较准确的确定对错。现在由于工人素质问题错误比较多。
钢筋验收应注意哪些要点?
重点依据11G101图集。1暗柱内容:
1.1柱根部钢筋上水泥浆已清理干净。
1.2为保证暗柱主筋位置准确,采用定距框控制
1.3柱钢筋绑扎:
1.3.1柱箍筋的个数根据图纸要求确定,第一根箍筋距两端50mm开始设置。
1.3.2在立筋上画箍筋位置线,然后从上往下采用缠扣法绑扎。
1.3.3箍筋的接头应沿柱子立筋交错布置绑扎,箍筋与立筋要垂直,绑扣丝头应向里。
1.3.4暗柱箍筋与墙筋绑扎要求:暗柱箍筋与墙水平筋错开20mm以上,不得并在一起。
2.墙体、暗柱、联系梁钢筋:
2.1墙根部钢筋上水泥浆已清理干净。
2.2墙体钢筋已经调整。即位移过大要求按1:6调整,一级钢筋的弯钩一律朝里,不垂直的调直。
2.3起步筋要求:
2.3.1暗柱边第一根墙筋距柱边的距离为50mm。
2.3.2墙第一根墙筋距离混凝土板面50mm。
2.3.3暗柱第一根箍筋距离混凝土板面30mm。
2.3.4连系梁距暗柱边箍筋起步50mm。
2.3.5连系梁箍筋如柱一个箍筋50mm。
2.4墙体竖筋搭接要求:
2.4.1搭接长度不小于45d,搭接处保证有三根水平筋。绑扎范围不少于三个扣。墙体立筋50%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小于相邻接头中-中1.3倍搭接长度。
2.4.2墙体水平筋节点要求相邻绑扎接头错开。
2.5竖向梯子筋要求:
2.5.1采用比墙筋大一个规格的钢筋制作,以代替竖筋。
2.5.2顶模筋等于墙厚减2mm。250mm、300mm、350mm厚的墙顶模筋长度应为248mm、298mm、348mm。
2.5.3顶模筋自立筋至端头的长度为水平筋保护层加水平筋直径减1mm,如保护层为15mm,Φ12水平筋,长度为15+12-1=26mm,顶模的根数为3根。顶模筋端头刷好防锈漆。
2.5.4非顶模筋每侧长度为水平筋直径。
2.5.5每段墙竖向梯子筋设置数量要求间距为1米,每段墙2个或2个以上,要求同一标高,绑扎到位。
2.6水平梯子筋要求:
2.6.1采用短斜钢筋制作。
2.6.2水平梯子筋按图制作并符合该段墙体的钢筋间距,专墙专用。 2.6.3 墙体筋绑扎时设在墙模板口以上300mm,并绑扎到位。
2.7柱的定距框:
2.7.1要求制作准确,绑扎牢固。
2.8保护层要求:
2.8.1墙、柱、梁均采用塑料垫块,符合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和强度要求。
2.8.2设置间距600mm×600mm,呈梅花形布置。
2.8.3梁、柱筋垫块设置在主筋上,墙筋垫块设置在墙水平筋上。
2.9对箍筋的要求:
2.9.1弯钩必须平行,弯钩角度为135。。
2.9.2平直部分为10d,且两根长短一致。
2.9.3弯心符合主筋直径,且与主筋绑扎到位。
2.9.4四个角在同一平面上。
2.9.5绑扎牢固。
2.9.6柱箍筋开口分别设在四个角。
2.9.7对柱、过梁箍筋要求直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凡要求箍筋加密的,其间距按5d且10cm控制。即大于Φ20以10cm控制,小于Φ20以5d控制。
2.9.8连系梁箍筋要求不倾斜,间距均匀,开口设置在上部两边。
2.9.9单支箍按图纸要求设置,弯钩为135。,平直长度为10d.
2.10洞口加筋要求:
凡是洞口墙筋截断处加三边开口箍筋。并按图纸要求附加洞口加筋。
2.11连系梁钢筋锚固:
2.11.1长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12梁主筋必须设在箍筋四角,两排主筋间距为钢筋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
3.顶板钢筋:
3.1板筋绑扎前的控制:
3.1.1对墙筋、连系梁筋及施工缝处板筋水泥浆已清理干净。
3.1.2设置水平梯子筋及暗柱定距框。以上各项未做完不得进行板筋绑扎。
3.2网眼尺寸偏差不得超过10mm。
3.3起步筋第一根板筋距墙边尺寸50mm。
3.4绑丝要求:
3.4.1上筋绑丝朝下,下筋绑丝朝上,与钢筋垂直。
3.4.2绑丝甩头长短基本一致,长度不超过50mm。
3.4.3相邻绑丝呈“八”字扣。
3.5混凝土板面钢筋:
3.5.1不准用电弧点焊。
3.5.2有出电线管时应采用“z”字形钢筋绑扎牢固。
3.6双层网片间的钢筋马凳设置。
3.6.1设置间距不大于1米,且高度满足保护层要求,制作符合要求。
3.6.2马凳高度=板厚-保护层×2-两排钢筋直径。
3.7保护层顶板15mm,梁筋25mm,偏差不能超过3mm。
3.8板筋垫块:
3.8.1采用塑料垫块,厚度和强度符合保护层要求。
3.8.2垫块间距不大于600mm,梅花形设置。
3.9板面预留洞,周围钢筋预留洞直径大于200mm,小于300mm时,板筋应弯曲绕管通过。
3.10钢筋端头锚固要求:锚固至外侧竖筋边。
钢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GB50300-2001
工程名称 柯达图文CTP工程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
1 给排水与采暖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42 符合要求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66 符合要求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23 符合要求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2 符合要求
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13/30/40/15 符合要求
6 施工记录 13 符合要求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1 符合要求
8
1 建筑电气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22 符合要求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100 符合要求
3 设备调试记录
4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33 符合要求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5 符合要求
6 施工记录 5 符合要求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5/1 符合要求
8
序号 项目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通风与空调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施工记录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1 电梯 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开箱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筑智能化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技术文件进场检(试)
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系统功能性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5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6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7 系统检测报告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现行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哪个版本的?
GB50204-2002
现在有个新的修订。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49号)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扭钢筋》JG 90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对不同进场时间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殊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家《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中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均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本条文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根据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纵向受力钢筋强度、伸长率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本条第1款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强屈比”,第2款中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超强比”或“超屈比”,第3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均匀伸长率”。
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
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5.3 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2A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合表5.3.2A的规定。
表 5.3.2A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钢筋牌号 断伸长率A(%) 单位长度重量偏差(%)
直径6㎜~12㎜ 直径14㎜~20㎜ 直径22㎜~50㎜
HPB235、HPB300 ≥21 ≤10 — —
HRB335、HRBF335 ≥16 ≤8 ≤6 ≤5
HRB400、HRBF 400 ≥15 ≤8 ≤6 ≤5
RRB400 ≥13 ≤8 ≤6 ≤5
HRB500、HRBF500 ≥14 ≤8 ≤6 ≤5
注:1 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
2 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0-Wd)/W0×100计算,其中W0为钢筋理论重量(kg/m),W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
3 对直径为28㎜~40㎜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对直径大于40㎜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吨为一批;每批见证取样3个试件。
检验方法: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和1g。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按本条规定执行。钢筋调直包括盘卷钢筋的调直和直条钢筋的调直两种情况。直条钢筋调直指直条供货钢筋对焊后进行冷拉,调直连接点处弯折并检验焊接接头质量。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为加强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
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等。表5.3.2A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是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冷拉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并按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增加了部分钢筋新品种。
对钢筋调直机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单位检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当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检验。对于场外委托加工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
钢筋冷拉调直后的时效处理可采用人工时效方法,即将试件在100℃沸水中煮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
一般项目
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装置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加工过程控制要求。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调直方法,其设备不应有延伸功能。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应按规定控制冷拉率,以免过度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本条规定的冷拉率指冷拉过程中的钢筋伸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