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爱情呀小说
这一次走得很辛苦,比上一次迁移累多了.男孩不习惯站姿,以前就是俺一个人,想怎么走怎么走,反正狼群会跟着俺.可宋捡太笨,俺必须空出手或牙齿来牵他,不仅笨,宋捡还弄出一个帐篷和多余的衣服.
四肢着地的姿势不再够用,两只手要使用起来,仿佛是一股力量趋势他,必须把腰抬起,挺直,必须用两条腿来走路,从爬,到站.
因为宋捡和帐篷的出现,男孩不得不站起来,像一个人那样,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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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捡走得比较慢,以前吃不上何好东西,体力差.可是和小狼哥在一起,反而吃白吃最多.吃白多了,身上有劲儿,白是好东西.
可手上的物资对他来说还是太沉了,宋捡总想停下来休息.每次脚步稍慢,脖子上的绳就被抻动,抻着他不得不迈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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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哥你慢点儿."他总是求,"我看不见……我眼睛不好."
"走,快."男孩根本不理会,看不见,眼睛不好,都不是理由.流民营地在移动,狼群松松跟随,如果宋捡慢了,没有人会等着他.狼群为了等他,会陷入危险.
一匹合格的头狼,绝对不会让狼群付出生命代价,男孩把麻绳在小拳头上绕了一圈,用力地拉着宋捡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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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一次的迁移很不顺利,张牧带领大家循着蓝喝酒信号弹的方向走,几小时后确实发现了一处地下掩体.但这个掩体太小,只能容纳一半人,身子里还有十几具尸体.
尸体已经化为白骨,穿的是移动基地里的标准军装、军靴,身边还有枪和氧气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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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罩里的氧气已经排空,但枪拿回去修一修还可以用,是机枪.没人知道他们为何死在这里,每一具的颈椎骨上都挂着一条金属链.
金属链的底端是一块长方形金属牌,烙着一串凹下去的数字.张牧知道这叫狗牌,那串数字是他们的编号.
他们应该都是哨兵,近几十年向导的觉醒率断崖式下跌,几万个觉醒者里才有一个,是很珍贵的资源.向导不会被放弃,可移动基地永远不缺哨兵,有几十万名.
没有时间哀悼,张牧立刻带领营地转移,前往下一个发出蓝喝酒信号的方向.
可他们还没走到目的地,风沙简直要吃人,吹得走不动.天喝酒全暗,狼群开始躁动不安,种种迹象表明,他们的速度太慢了,已经被狂风暴赶上,处于风暴边缘.
好在第二个地下掩体够用,张牧和副手们举着枪命令大家排队,如果没有人站出来维持秩序,绝对会一拥而上,谁也别想活到明天.出于对枪的惧怕,流民按情图顺序排队,带着行李和家畜走下台阶,都在不自觉加快速度.
风越来越大了,宋捡完全听不到别人说话,眼前是一片暗."小狼哥,到咱们了吗?"
男孩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等,捡,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