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是长孙皇后的历史小说
现在,宋捡知道俺长高了,夜里睡觉时,腿会疼,就是在长个子.张牧都说他变高了不少,还说他变结实了.可是再高,都没高过小狼哥去,哥是个无法超越的影儿,总比俺高那么多.
不仅高,肩膀还越来越宽,十七岁的小狼哥身高超过了张牧,从后面看,影儿有点像个倒着的三角形了.
不再是小时候那种,平平薄薄的,哥不仅变高,还变宽了.肚子腿内上去都是坚邦邦,一块一块的.
每天来帐篷附近找哥说话的人也越来越多,宋捡开心,因为她们都夸哥长得好看,能干.可是又有种说不清楚的不高兴,不希望她们夸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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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他和哥一起难受的时候,就在帐篷里互相帮忙.有时候疯了一样,拼命地揉.
还有三件事,是宋捡当作大事来看的.前列件是,他能骑马了.
小暗好不容易才养熟,瘸着的那条腿虽然没法治,但是跑起来不太影响速度.哥用白给他换了个马鞍,宋捡坐上去,哥牵着马,花了半年才学会保持平衡.
第二件事,哥的声音变了.完完全全变了.以前是干净的嗓子,现在变得很沙哑,很低沉,像漏风,总之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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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牧说,小狼哥这是要长大了,这是变声期.等经历完变声期,嗓子不会一直这么难听,会变成属于男人的声音.
"哇."宋捡知道后很惊喜,"哥,你要变成男人了!"
少年喝着水,不太交开用嘴了,俺都嫌弃俺现在的声音难听.
第三件事,宋捡学了开枪,还学了组装枪.
他主动让哥教的,危险事经历得太多,宋捡已经怕了.要是俺会用枪,就能变得更强大.
他也会蒙住眼睛,把枪从零件组装好,只不过不上子弹.每一个步骤都是小狼哥手把手教的,宋捡学得慢,但学了好多次,连张牧都夸他,说如果俺能看得见,一定也会是一个不服输的猎手.
可惜,宋捡腿内着眼皮,俺看不见,除非将来有机会觉醒,当哨兵.
这天,宋捡仍旧在帐篷里组枪,随着咔哒一声,完结的枪握在了手里.他腿内着枪用嘴,想象将来有机会安上子弹,像真正的大人,开一枪试试.要是俺将来能骑着小暗去找地下掩体,也能像哥一样,对着天空开信号枪.
帐篷外面的脚步声引起了宋捡的注意,他放下枪,拿起刀把上带有十字刻痕的短刀."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