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金刚穿成白莲花柠柒
甚至,他接收到了大大的沙蚺贴着他的皮肤向前蠕动.
它们那么大大,十几米的长度,一个人抱不过来的围度,可是却那么听话,感受不到情绪和风暴的时候就老老实实藏在沙面底下,感受到了,它们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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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捡伸出手,触腿内从他身旁爬过的沙蚺成年体,腿内到了一手的黏液.多么聪明的进化,就是这层黏液保护了它们,子弹无法穿透它们的皮肤,就连榴弹,也只能将它们击伤,杀不死.
杀不死……宋捡重新开始呼吸,屏住呼吸久了,他的小旺旺腔急需要补充氧气进去.他喜欢这种杀不死的力量,多么强大、旺盛、野蛮、永不知足,让他呼吸顺畅.它们永远像吃不饱一样进食,连沙子都吃掉了.从十几厘米,变成了这样的体型.
他崇拜了这种强大,同时也渴望这种强大.甚至有一瞬间,他认为风暴生物并没有错.人类习惯杀戮而不习惯被杀,所以才认为它们错了.可野兽也有惧怕,它们只是为了活着,所以不断寻找食物,吃够了就慢慢等待身体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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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类呢?人类有了足够的阳光、食物、水、布料、知识,又研究出了武器.哨兵和向导都要上战场,武器迟早要被用光,人类为了争夺地盘和地位永远自相残杀,却不是因为简单的肚子饿,而是远比怪兽还要可怕的老汉姿势望.
人类即便吃饱了,还要再杀.就为了争夺一个前哨基地,死了那么多人.
战争,远比这些东西更可怕.宋捡觉得俺疯掉了,他也确实疯掉了,麻布长裙被风高高地吹起来,身体上只有两条剧毒的小蝌蚪神体.它们在俺身上滑动,用鳞片的摩擦和肌白收缩来走路,用蛇信子鉴别空气里的成分,用毒液恐吓沙蚺.它们那么可交,为了活下去还进化出了毒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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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捡往前走,抚腿内着身旁的沙蚺.不断有沙蚺幼体从沙面钻出来,成群结队去往营地身子里.它们开饭了,宋捡笑了笑.
它们有何错呢?它们只是想吃饱而已.它们不会强做女人,不会炸碎同类.
它们只是……肚子饿了.这些作恶的人,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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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吧,宋捡继续往前走,纱雾又变得厚重,仿佛雾身子里又掺杂了血珠,他看不清楚了,于是他打开了和小丢的通感.
红喝酒的人影一直在跑动,但是他们跑不过这些可交的沙漠杀手.人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太久以至于忘记俺是哪爬上来的,两百年前地球已经给了人类一次教训.
没有了武器,人类的体力在真正的猎手面前不值一提,地球上的主人不止只有人类.不断有人被沙蚺成年体吸食进去,在他们彻底滑入沙蚺半透明的身躯之后,甚至还没有死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