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事管理制度有哪些?人事包括那些工作?
第一章 人事流程
一、 招聘标准
l 公司对招聘员工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者坚决不聘,无才无德者坚决不聘,有才无德者坚决不聘,真正做到任人唯贤,量才录用,按需录用。
2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乃视其对该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的岗位责任书为考核的原则。
二、 招聘计划
l 各部门需添置人员,需由部门经理填写"招聘申请表"交至管理部,由管理部根据公司有关组织结构规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 招聘实施
l 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安排实施。(收集应聘人员资料、指定面试人员、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确定面试结果)
四、 面试流程
1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进行第一次面试,面试人员将从个人性格、个人能力、个人素质等各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在"面试评估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一次面试结果。
2第一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推荐给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其他三项。推 荐给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由部门经理对其进行第二次面试。面试人员将从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评估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二次面试结果。
3第二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可以录用、其他三项。经由总经理根据两次面试情况挑选出应聘人员进行第三次面试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4对于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将由管理部负责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并归档。
五、 录用、报到
l 经总经理批准录用人员,由管理部统一通知其报到及需携带材料.。
2新员工应先至管理部报到,按照"员工到任流程表"办理有关手续。
六、 转正
l 试用期规定:试用过程是公司招聘人员的必要环节。自高层管理人员到一般工作人员无一免之。并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试用期为3个月,具体时间由所在部门确定,倘使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时,试用期可酌情延长,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聘期满应转正或部门申请提前转正的试聘人员,由部门经理将其转正申请及试聘工作评价一起提前两周交管理部,由管理部统一报总经理审批。
3 经总经理批准转正的员工,由管理部安排与总经理面谈。
4 聘用合同的规定
1. 凡经公司录用的职员,公司将与每位职员签署劳动合同书;
2. 劳动合同书主要包括公司用工的权利和义务,职员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3. 员工也可以其他方式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方式及内容由双方商定。
5 转正后的员工由管理部负责建立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
七、 解聘、辞职
l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亦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离职流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 辞职:员工转正后辞职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属部门(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批准后通知管理部。该人员按"员工离职流程表"顺序办理有关手续,由管理部监督办理完所有手续后,该员工正式离职,其个人资料由管理部保存一年。人事关系应在三个月内调离公司并支付相应存档费用,逾期不转的人事关系将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员工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内仍算公司职员,需照常上班,否则需向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总额作为补偿金。凡未办妥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 辞退:公司辞退转正后的职员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阐明辞退理由。否则公司需向职员支付一个月工资总额作为补偿金。被辞退职员在收到辞退通知的一个月内,仍算公司职员,应照常上班,一个月后应立即办手续离开公司。
第二章 人事管理
一、 考勤制度
l 工作时间
工作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星期六、日和国家法定假
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2 考勤管理
公司考勤员由前台兼任,由管理部管理。考勤员应做好每日出勤的监督,每月1日将上月考勤统计表报管理部及各部门主管。
3 请假
1. 各部门员工请假2日以内(含2日)的,须至管理部填写"假期申请单"报本部门经理批准交由管理部存档;请假2日以上其部门经理需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请假需总经理批准。
2. 公司员工每月享受一天带薪病假,不得累计。凡虚报请假事由,经公司发现将给与当事人口头警告处分并扣发一定的工资。
3. 提前书面请假经公司同意并不计入带薪病假者,将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工资。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休假计为旷工,旷工将按其旷工小时数以200%的比例扣发旷工者当日工资并给与书面警告处分。
4. 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公司有权作为自行离职处理,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
4 迟到、早退
1. 员工无故迟于8:30上班、早于17:30下班将记为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计。
2. 凡一个月内达三次(含三次)无故迟到、早退将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的处分并扣发50元工资。
3. 午间吃饭时间不得早于12:00,下午上班时间不得迟于13:00,否则记为 迟到、早退。
二、 休假制度
l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 有薪假:员工正式聘用在公司服务满12个月后, 享受有薪假待遇。
3 正式聘用5年以下的员工可享受一年一次有薪年假7天,以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 产育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以下两种情况可适当增加产假天数:
1. 生育时难产(如剖腹、破裂)凭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
2. 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90天;
3.产假期间发放工资总额的80%,原有的福利待遇保留;
4.产假期间公司将填补其职位,假期结束后,公司内如有同等薪资和职位
存在,将优先考虑;否则,公司将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5 计划生育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6 婚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且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员工,可享受10天有薪婚假。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者可酌情处理。婚假天数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但不包括法定假日。
7 丧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3天。
8 休假补充说明:
1. 员工在试用、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休假待遇;
2. 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其年假为5天;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其年假为5天;
3. 女员工产假后,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4. 如因公无法休假者经申请公司可以给与补偿或将休假推迟到下一年度使。但不能提前享用下年度休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5. 凡符合休假条件的职员,须由公司根据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休假;
6. 上述假期包括公休日(星期六、星期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三、 薪资、福利制度
(一)薪酬福利原则
1、 公司的薪酬原则是提供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即员工的薪酬将保持在同行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平均水平以上。
2、 基于公平对待每位员工的原则,根据员工所相应承担的责任和对公司的贡献,以及员工的业绩表现,来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级别。
3、 公司将定期与其他同行业公司的薪酬水平作比较,以确保竞争力。
4、 薪酬、福利制度每年由管理部修订一次,员工的薪酬、福利将根据新的薪酬、福利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5、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其薪酬、福利的调整。
6、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保险。
(二)薪酬组成
员工的月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组成。
(三)薪酬发放
1、 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6日(考勤月为每月1日至30或31日)
2、 员工于每月6日至管理部领取工资单,并持公司为每位员工办理的储蓄卡至相关银行领取并核对,如有异议,及时至管理部查询。
(四)加班与加班工资
1、 加班工资制度及补假制度仅适用于管理部,其余员工及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因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在确定薪资水平及奖励计划时已计入可能发生的超时工作报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资。
2、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节假日期间加班,公司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补假,加班以半天起算,
具体方法如下:
l 工作日加班工
=月薪酬总额 /30×1.5×加班时间
工作日加班补假=1.5×加班时间
2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薪酬总额 /30×2×加班时间
休息日加班补假=2×加班时间
3 国定假日加班工资=月薪酬总额 /30×3×加班时间
国定假日加班补假=3×加班时间
3、 出差或客户应酬等交际活动不计加班。
4、 工作日加班至晚上7:00以后以及休息日或国定假日加班的员工,可申请加班餐贴,费用为8元/餐。
5、 员工如需加班,应如实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按有关制度执行。
(五) 奖金计划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均有资格享受公司的各项奖金计划。奖金计划是根据个人、不同部门等具体核定设计的。公司有权根据经营业绩,随时对奖金计划的设计、发放、对象等作出调整。
(六) 社会保险福利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以2001年为例投保比率具体如下:福利总额为基本工资的35%,其中公司支付26.5%(养老保险19%、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1.1%、大病医疗保险 6%),员工本人承担8.5%(养老保险 7%、失业保险 0.5%、大病医疗保险 1%)。公司将随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投保比率作出调整。
第三章 培训制度
员工培训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全体员工达到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规范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枝、管理的进步,适时地对员工进行更新知识的培训。
员工培训要遵循"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以致用,学用对口"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按需培训,灵活多详,保质保量。
公司将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员工的对口培训,保证员工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员工参加培训要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培训后为公司服务。
一、培训方式
l 公司对职工进行的岗位责任培训、规章制度的培训以及基本素质的培训。
2 公司独立举办或与其他单位合办的各类专业知识、外语培训班、专题讲座等。
3 信息行业新技术认证培训班、研讨班、短训班。管理科学研讨班、短训班。
二、培训组织管理
l 员工培训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部负责的培训工作:
1. 根据公司的要求及部门主管编制的员工培训计划,制定、修改员工培训方面的制度和长短期规划。
2. 建立员工知识结构、教育背景及培训档案。
3. 收集IT业培训合作伙伴及其培训课程等最新动态。
4. 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讲座、管理知识培训班、外语辅导班、重要岗位
的专业培训班(含研修、考察、专题讲座)等。
5. 组织员工或客户参加外部著名IT公司、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或管理科学培训。
6. 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合作,组织并管理公司所需相关专业的研究生班,并
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加盟公司。
7.转岗人员的培训。
2 各部门负责的培训工作:
1、协助管理部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员工培训的制度和规定。
2、 根据公司要求,制定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并向管理部反映员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结果报管理部。
三、员工参加培训的条件
l 除公司安排的培训外,其参加的各类培训学习,不应占用工作时间,公司不予报销费用。
2 对品德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具有培养前途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优先安排参加各类培训并提供所需费用和时间。
3 对工作不努力或不安心在本部门工作的员工不予安排在职培训。
四、培训的审批程序
l 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的各类培训,须由部门主管报管理部核批备案并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派出参加培训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 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员工培训,参加人员须由公司有关部门推荐,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参加培训的人员需与公司签订上述培训协议。
五、培训费用和待遇
l 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各类培训,其培训费待本人提交培训报告、并取得合格证书后,部门给予报销。培训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2 员工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定办理。
六、员工培训的奖惩
l 员工参加业余学习所占用的考试时间,每门课程不应超过一天,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占用的工作时间,按旷工处理。
2 参加培训的员工有义务在公司内传授所学内容,经管理部审查确认质量后,公司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3 员工参加培训的专业、时间、形式、成绩、培训总结及费用开支都要详细、准确地计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员工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及今后继续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调离公司工作的,本人必须按培训协议全部或部分退还公司所支付的国内外学习费用。
人事管理工作职责:
制定行为准则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和轮训制度。员工考核办法。晋升和奖惩制度。劳资和福利制度
员工休假制度。、日常管理
办理员工日常相关手续。人员调动手续。
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工作。
建立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
人员统计和数据报表等。
解答相关政策。
与各部门协调人事关系。
传达上级最新认识动态。
沟通
与员工沟通,了解员工动态。
与部门沟通,了解各部门的编制情况。
与领导沟通,及时掌握企业的最新精神和人事计划。
通过沟通及时的调整人事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出现妨碍工作的现象。
一定要掌握沟通方法。
方法和技巧取决于沟通的成败。
调查
针对人事工作即将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
对前期人事工作的错误进行调查。
对员工所犯的问题进行调查。
对员工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调查了解。
对即将提升的干部能力进行调查评估。
对员工晋级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处理
对人事问题处理要及时果断。
处理人事问题原则性一定要强。
把握问题的真实性。
人事问题处理绝不能盲目、含糊。
处理问题本人要服,周围人感觉公正。
考核
对员工能力的摸底考核。
对各部门内部进行考核。
对各部门的横向考核。
对各部门人员搭配的考核。
干部调整后的考核。
培训和轮训
制定培训和轮训计划。
设计培训和轮训的课程内容。
结合企业发展情况,调整培训和轮训的方案。
把培训和轮训结合考核一并进行。
制定严格的培训纪律。
外部协调
及时掌握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劳动法规。
了解同行业的人事政策和劳资福利待遇。
组织员工和干部与外界工作方法的交流。
参观学习外界的先进经验。
人事部规章制度如何定?
人事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组织制定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全面负责人事部工作,掌握业务范围,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共同研究、讨论决定。
3、根据用工计划组织招聘工作,负责调入、招聘、招收、辞退、辞职、调出、停薪留职员工的审核,负责员工内部调配的审核。
4、抓好干部及职工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合理安排使用干部,发现人才,及时提出干部调整意见,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
5、组织本部门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团结本部门干部,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对分配给本部门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表扬先进,带动后进,搞好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
7、组织制定、修改、充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8、按照有关政策,结合同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标准,报领导审核批准,负责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加班费、夜班费及各种津贴报表的审核。
9、负责审核办理各类休假期的期限和有关费用报销标准。
10、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职工调入、调出档案的接收和传递工作。
1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人事部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执行并完善公司的人事制度与计划,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员工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组织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3、执行并完善员工入职、转正、异动、离职等相关政策及流程; 4、员工人事信息管
理与员工档案的维护,核算员工的薪酬福利等事宜; 5、其他人事日常工作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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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零二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零八条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零九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条 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 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一百一十二条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第一百一十七条 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一百一十九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第一百二十条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一百二十四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一百二十八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一百二十九条 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第一百三十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一百三十一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第一百三十二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有福利待遇。
第一百三十四条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一百三十六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一百三十八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一百三十九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一百四十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第一百四十一条 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第一百四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一百四十四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第一百四十六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一百四十七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第一百四十八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一百四十九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